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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培育诚信企业 推动社会信用进步 访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吴列进
来源:湖北力邦 作者:湖北力邦 日期:2019-03-26

 

  融资担保行业在2018年走过第25个年头,目前,行业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监管体制和监管规则,融资担保机构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日前《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请他谈一下对行业发展的感受以及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

  《金融时报》记者:请您谈一下对2018年行业发展的总体感受?

  吴列进:2018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国家迎来了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下,我们担保行业也迎来了25周年的盛事。

  回顾2018年,有三点对担保行业特别重要。一是自2017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升格为《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后,2018年,该条例四项配套制度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银保监会第1号文件颁布,这充分体现了银保监会对行业的重视。二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地,这是全体担保人为之奋斗多年的心愿。这也意味着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政银担机制终于构建起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三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或者说普惠金融)的重视前所未有。因此,我认为2018年天时、地利、人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

  《金融时报》记者:近年来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吴列进:我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政策性与市场化。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增多、融资问题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重视和大力发展政策性担保来支持实体经济是必要的、及时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市场化的作用。在大力发展政策性担保为主力的前提下,我们是否可以更多地鼓励提倡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模式,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共同扶持中小微企业,这是值得研究探讨的。

  其二,风险管理与发展模式问题。担保机构第一要务是风险管理,我认为,要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担保机构不能只讲风险不讲盈利,也不能一味强调利益不讲风险,所以最佳的发展路径是在收益和风险中找平衡点。

  其三,合规与监管。担保机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规范。一方面,担保机构自身打造合规发展的生态圈,主动做好内控,主动拥抱监管;另一方面,从监管部门角度要营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监管环境,一手强监管,一手抓扶持,尤其是在目前这种环境下,担保机构经营不易,只要是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机构,我们的监管部门都应给予扶持。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理解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吴列进:近20年左右,金融的产品创新、风控基本是以“抵押”文化为主,风险控制手段主要围绕着房产、地产,没有太多的价值创造。在新的形势下,我认为,这种风控文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创新改变。市场经济的未来是信用经济,担保又是以信用为基础,而中小微企业融资最大的痛点与其说是抵押物不足,不如说是信用不足,而担保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增信,所以我们的风控文化一定要在这方面创新,从过去的“抵押”文化过渡到“信用”文化。这样才会有未来。

  《金融时报》记者:您有何具体体会?

  吴列进:担保是准公共产品,不是暴利行业,要讲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效益,所以做担保要有情怀,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搞短期行为,要抵制诱惑,有所为有所不为;担保是信用事业,我们做的每一笔业务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每服务一家企业就要培养一家诚信企业,如此类推地一家一家地培育,进而形成规模,推动社会信用进步。

  《金融时报》记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落地是全行业共同关注的大事,大家都希望该基金对行业的发展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您对此有何建议?

  吴列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既要抓好与再担保机构的合作,也要积极开辟第二条战线,适度扩大直接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范围;在将担保机构纳入支持范围时,不要过于简单地以过去历史业务实际作为合作准入门槛,要看重未来,将合作标准作为未来继续合作的指标。这样我们才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此外,我认为,应推动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合作时参与分担风险,在构建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的关键点上尽快取得突破,真正改变制约银担合作的对等性和稳定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