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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清理规范“类金融”机构
来源:湖北力邦 作者:湖北力邦 日期:2019-04-01

 

 

原标题:我省清理规范“类金融”机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张阳春

近几年大量出现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正面临新一轮市场洗牌和转型关口。3月28日召开的全省金融局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是全省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年,我省将通过有效监管,优胜劣汰,推动类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其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能力。

发展遇瓶颈,部分小贷退出

除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主力军外,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企业近年大量出现。这些从事贷款等类似银行等业务的单位,亦即类金融机构,被视为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之一。

一般而言,类金融机构主要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大类地方金融机构。

单个体量不大,总数量不少,这是类金融机构的特点。仅武汉,就有114家小额贷款公司、84家融资担保公司、108家典当行、122家融资租赁企业、4家商业保理企业。

从定位上看,类金融机构是银行等大机构的补充,在金融市场拾遗补缺,主要为小微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服务。

但目前情况是,类金融机构经营并不乐观。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调查发现,当地小贷公司正面临发展瓶颈,60%以上小贷公司业务遇到瓶颈。黄石市有18家小贷公司,最近一年新增放款111笔,其中110笔都由一家国有集团发起的小贷公司所发放,其他17家小贷公司基本处于“零业务”状态。

担保行业,因发生不良而代偿的比率也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统计显示,恩施州2018年担保行业代偿金额达2.7亿元,代偿率达6.3%。一些担保公司考虑风险而选择退出市场,襄阳市担保公司数量由最高峰时期的46家缩减至17家。

新监管体系,推动转型升级

目前我省已建立起省市两级地方金融监督体系,由此,过去分头监管的类金融机构明确了统一监管部门。

“2019年为全省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将是今年地方金融工作的一大重点。

过去,由于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不到位,类金融机构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累积。今年,我省将首先摸清7类机构风险底数,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和监管制度。

对小贷公司,按照“僵尸退出一批、盘活转型一批、做优增量一批”原则,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升级。在监管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重点监管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和流向、贷款利率、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是否涉及非法集资、暴力催债、超额放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向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提供大额贷款或过桥贷款等行为。

对融资担保行业,我省将推动融资担保公司聚焦主业,规范运作,更好地服务小微、“三农”等实体经济发展。目前,我省正在推广4321新兴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由担保机构、再担保集团、银行、市县财政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代偿责任,以降低单个担保公司的风险。通过完善机制,到2019年底,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将达800亿元以上。